语音鉴定破僵局,铁证还原案件真相
- 声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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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中,原告主张主播在直播中作出虚假产品功效承诺并提交录屏视频作为证据,被告辩称录屏视频系伪造。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录屏视频进行原始性鉴定。
鉴定人依据SF/Z JD0301004-2010《录像资料鉴定规范》、SF/Z JD0300001-2018《电子数据取证通用规范》等技术规范,对送检录屏视频进行多维度分析:视频元数据完整性检验、视频录制设备指纹分析、视频连续性检测、关键帧画面比对、音频同步性检验等。通过检测发现送检录屏视频在多处以合成方式拼接,存在视频源不连续、音频与画面不同步、录制设备指纹与声称设备不一致等异常现象。
鉴定意见为法院认定证据效力提供了关键依据。该案提示:网络直播证据应当及时通过公证保全或区块链存证等方式固化,单纯录屏视频的真实性需要专业鉴定才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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